生物学实验教学中心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3-07-16文章来源:管理处 浏览次数:

1、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研究任务和使用数量,各个分室或课题组须提出采购计划,经有关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,需从学校后库统一采购。

2、各个分室所使用的各类剧毒物品必须健全完整的账目,应详细登记品名、规格、数量、存放地点、入库时间等。出库时要登记使用人、使用量、使用时间等,以确保库存剧毒物品清楚确切。

3、各类剧毒物品应按性质分类贮存(一般分为易燃、易爆、剧毒、腐蚀等类),不得混放。要定期检查,妥善保管。

4、各分室使用的剧毒物品应指定专人保管,存放剧毒物品的药柜应坚固、保险,要健全严格的领取使用登记。

5、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,注意安全,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。

6、贯彻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根据实验中心各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明细,由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责任人组成双人小组,落实“五双”即“双人保管、双人领取、双人使用、双把锁、双本帐”的管理制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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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1.4.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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